男士侍產假知多啲
在嬰兒出生後的頭幾天,放取侍產假的父親可以承擔家庭責任,在母親休息和產後恢復期間幫助照顧嬰兒。此外,許多研究顯示,侍產假、嬰兒與父親的早期互動和兒童成功發育之間存在關聯。香港法定男士侍產假為5天,雖然這是法定的最低標準,有些僱主可能會提供更長時間,如渣打銀行(香港)便將僱員有薪侍產假由現時2個星期增加至20個星期。
享有侍產假薪酬的條件必須是嬰兒的父親,在緊接放取侍產假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40個星期;以及在放取侍產假的第一天後的12個月內(或在停止受僱後的6個月內)向僱主提供嬰兒的出生證明書,上面須記有父親的姓名,證明是嬰兒的父親。且可以在嬰兒預計出生日期前4個星期至確實出生日期後10個星期內的任何日子放取侍產假。而侍產假可以連續放取,也可以分開放取。另外,值得留意的是,原來無須與嬰兒母親結婚都可享有男士侍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