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品不派袋 除夕起收$1


  無包裝食品可豁免 首月設寬限期

  為鼓勵市民進一步減少使用膠袋,立法會早前通過優化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的三項附屬法例,新措施將於下周六除夕(31日)起開始實施,屆時每個膠袋收費由5角加至1元,市民購買冰凍或冷凍食品不再獲派免費膠袋,此外產品包裝直接影響能否獲免費膠袋,例如買橙或薯仔附有網狀袋包裝,索取膠袋要收費;散裝生果倘若無包裝或半露,則免費獲膠袋,不少商戶表示對新規定感混亂。環保署則表示有一個月寛限期,讓公眾及商戶適應。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陸嘉健昨向傳媒介紹指,新措施下膠袋收費升至1元,並收緊豁免膠袋費用安排,現時市民購買冰凍或冷凍食物,例如凍牛奶,可免費索取膠袋,但下周六起將要收費,而只有購買無包裝或非完全包裝的食品,或非氣密包裝的餐飲外賣,才可獲免費膠袋。

  「餐飲外賣」4條件豁免

  陸嘉健舉例指,不少市民都會去超市買水果,一些蘋果完全沒有包裝,則可以提供免費膠袋。如果蘋果下面有發泡膠網,屬非完全包裝,因衞生問題,亦容許該情況可提供免費膠袋,用紙張、膠盒或網袋完全包裝好的蘋果,沒有食物衞生風險,因此就不能有免費膠袋。可豁免的「餐飲外賣」有4個條件,包括可供即時食用、即場製備、出售時賣方用意是供售賣地方範圍外食用、並非盛載在氣密包裝。

  「神秘顧客」 檢視有否違例

  他又指,以往原則上買10個蘋果可取10個免費膠袋,但新計劃實施後,可獲豁免的每宗交易只能提供一個膠袋,除非有特殊情況才可獲多於一個免費膠袋,包括免費膠袋容量不足及有破損風險未能全部裝下等。

  膠袋收費責任在於賣方,賣方不可以回贈或折扣等抵消膠袋收費,署方會巡查,包括跟進違規投訴,及安排「神秘顧客」檢視商戶有否遵循安排。至於罰則方面,只針對商戶,定額罰款2,000元,重犯者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

  陸嘉健指出,新安排實施後首月會設為執法寬限期,期間以勸喻為主,希望讓公眾及商戶適應,相信市民適應法例需要時間,尤其是有關冷凍食品,聽起來好像比較複雜,但形容市民買多幾次就知道哪些情況可獲豁免。他重申,新措施期望達到的效果是市民自備購物袋,便無須煩惱膠袋是否要收費。

  不過,有商戶表示新規定混亂,醬料店老闆何先生稱:「我只能不理好醜收咗膠袋錢先,等客人覺得肉赤,拒絕用膠袋。」有市民表示支持環保:「沒有包裝的不用收(膠袋徵費),有包裝的便要收費。我們習慣了,他給我膠袋都不要。」

  市民古先生指:「膠袋加價對我影響不太大,平時我都會自備購物袋,如果買冷凍新鮮食品不再免費派袋,應該都會有些不方便,但我認為值得嘗試,政府可以先觀察吓,這樣能否有效減少膠袋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