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變劏房 萬二蚊放租
3千呎空間按摩池任玩 海事處:無住宿牌屬違法
樓價持續攀升,不少港人望樓興嘆,有遊艇船主看中這一點,於fb群組發帖文,聲稱只需1.2萬元,即能租用一艘空間達3,000平方呎遊艇的房間,船上設施更有燒烤爐、100吋屏幕投影機及按摩浴缸等。由於設施十分吸引,旋即吸引不少網民關注。惟翻查海事處法例,遊艇只可用作遊樂用途,如用來住宿,不論是船東或承租人均屬違法,最高罰款1萬元,所以興奮歸興奮,大家入住則需想清楚。
近日fb用戶Joanna Lau於群組「自己物業自己放,租買免佣」發出帖文,以1.2萬元分租船上房間(有雙人床),但未有指明是日租或月租。據介紹,遊艇高3層及有5個房間,全船空間有3,000平方呎,基本傢具齊全,更有燒烤爐、100吋屏幕投影機、開放式廚房、按摩浴缸等設施。Joanna未有講明自己是否船主,但對這種遊艇生活方式相當推崇。帖文提到,今次是大眾可以負擔的價格提供豪華場所,入住遊艇可舉行燒烤聚會等;又指住客中包括來自不同國家的人士及年輕人,強調這種生活模式市場少有聽聞,是一個難得機會去嘗試。
由於遊艇停泊於觀塘,帖文提到步行12分鐘可到觀塘站及apm商場,搭渡輪13分鐘可以到西灣河、15分鐘到北角。記者昨午瀏覽時,帖文下方已有70多條留言,不少人表示對遊艇生活感興趣。但亦有網民提出各種疑問,例如颱風來到如何面對、私隱度、安全問題等成疑,亦有網民擔心長住要面對暈船問題。
本港已領牌住家船僅3艘
另需留意的是帖文並無交代租金是否包水電等雜費,以及船隻泊位費等支出,也未知是否有Wi-Fi網絡。資料顯示,遊艇每月泊位費由數千元至2萬多元,而最多人關心入住遊艇是否合法。本報昨向監管遊艇的海事處查詢,獲回覆指除在《商船(本地船隻)(住家船隻)規例》生效前已領牌的住家船隻外,在香港水域內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船隻作居住用途。截至去年年底,在香港已領牌的住家船隻有3艘。
海事處指,根據《商船(本地船隻)(住家船隻)規例》規定,遊樂船隻(即第IV類別船隻)的船東或其承租人只可使用船隻純作遊樂用途。若遊樂船隻在香港水域用作居住用途,即屬違法,有關船隻的船東、其代理人及船長一經定罪,每人可處最高罰款1萬元。海事處自2016年1月1日至今 (2021年9月9日),已成功檢控38宗使用遊樂船隻(即第IV類別船隻)作非遊樂用途的個案,當中包括8宗涉及使用遊樂船隻作賓館用途。
遊艇電力亦是另一有爭議問題,若船上多條電纜接駁原為岸上供電的電錶,隨時超負荷引發短路甚至火警。
港府減少住家船數量其實有歷史原因,本港以往廣見水上人家,但治安、衞生等條件惡劣,加上漁民多在船上用明火煮食,導致香港仔及鴨脷洲一帶分別在1977及1986年發生兩場嚴重火災,港府遂陸續將水上人家遷徙至陸地上的公共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