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訴訟駁回 fb暫免拆骨

  聯邦法院稱未夠證據 股價隨即大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與多州政府於去年12月,分別對社交網站facebook提出反壟斷訴訟,前日一同遭聯邦法院駁回,法官指原告一方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針對fb的指控,而且過了太長時間才提出起訴。分析認為,裁定表明即使得到國會兩黨、各州及聯邦政府支持,想要在美國現有法律框架內對付科企巨頭仍然相當困難,顯示修改反壟斷法具必要性。至於fb則在避過一劫後股價大升,成為美國歷來第6家市值超過1萬億美元的企業。

  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去年12月聯合48個州及哥倫比亞特區入稟,控告fb在2012年及2014年分別收購Instagram及WhatsApp兩個競爭對手,是為鞏固公司在社交網絡市場的壟斷地位,尋求法院推翻兩宗收購案,變相要將fb「拆骨」。FTC則於同月入稟,指控fb壟斷社交網絡市場。fb否認兩項指控,並要求法官駁回訴訟。

  FTC可在30天再提訴訟

  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法官博斯伯格前日同意應fb要求,駁回兩宗訴訟。博斯伯格指,各州提出訴訟時,距離兩宗收購案已經過了多年,因此完全推翻訴訟;至於FTC提出的證據則相當薄弱,甚至沒有fb在過去10年間,任何一段時間的市佔率數據,因此不足以支持其壟斷市場的指控。

  判詞特別花較多篇幅講述駁回FTC訴訟的理據,批評FTC「幾乎沒有實質性地說明fb擁有多少市場力量……似乎很單純地假設法庭會把『fb是壟斷企業』這個看法照單全收。」博斯伯格提到,FTC宣稱fb控制超過60%的社交網絡市場,但根本沒說清楚釐定準則,「這個(社交網絡)市場在很多方面皆與別不同,包括產品不是以一個價格出售,法庭因此無法肯定FTC說的『60%』所指為何,更遑論要核實數字。」博斯伯格表示,FTC可以在30天時間內修改訴訟內容再訴,但提醒要達到法庭要求不易。

  美國朝野近年積極推動追究大型科企非法壟斷市場的行為,今次裁決對這些行動無疑是一次沉重打擊。分析認為,在過去數十年來不斷縮小反壟斷法影響範圍的聯邦法院,以現有法律框架提出的反壟斷案件已經變得很難勝訴,特別是針對提供免費非傳統產品的科企訴訟。FTC前主席科瓦契奇表示,法院對反壟斷議題有其自身看法,一些期待在法庭上「戲劇性、全面性」對付科技巨頭的人士應引以為鑑。法院對聯邦政府的反壟斷指控通常採取較保守的態度,聯邦政府幾年前試圖阻止AT&T收購時代華納便在法庭上鎩羽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