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企業稅協議或放生亞馬遜

  七國集團(G7)成員國日前達成協議,同意將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設定為至少15%,旨在讓跨國企業繳納更多稅款。不過有稅務專家指出,協議一項重要規定存在漏洞,未有考慮到不同企業商業模式區別,若不能及時彌補,很可能讓網購巨擘亞馬遜等科企成為徵稅「漏網之魚」。

  專家指出,今次協議除設定最低企業稅率外,還要求企業在其銷售市場所在國家繳納更多稅款,但後者僅適用於「利潤率超過10%的大規模、高利潤跨國企業」。

  而亞馬遜去年利潤率為6.3%,並不在協議規定範圍內。分析強調亞馬遜一直通過極低利潤率,爭取更多市場份額,企業的大量再投資也壓低了利潤率。

  英國設菲爾德大學統計學客座教授墨菲表示,不同企業商業模式不一,各國對企業申報利潤的規定也讓不少企業有可乘之機,將10%利潤率定為徵稅門檻並不合適。倡議團體「稅正義網絡」執行主席科巴姆也指出,若亞馬遜創下避稅先例,其他跨國企業或仿效調整運營模式,將利潤率保持在1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