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盡量減少對鄰居滋擾

  朱家健

  近期有明星在節目表示鄰居長期於深宵時分發出噪音,擾人清夢,對他構成滋擾。的確,香港人勞碌一整天,下班回家,希望在安樂窩與家人好好休息,只有足夠的睡眠才可以迎接翌日的挑戰。當然,如果鄰居在指定時間以外進行裝修工程、唱歌、開派對、打麻將、播音樂、電視聲浪過大等,是受到《噪音管制條例》規管或大廈公契所列明限制,而寵物叫聲或冷氣機滴水的聲響,有時候也頗為擾民。

  現時,如遇鄰居的住宅噪音或其他滋擾,最簡單直截了當的處理方法,是向鄰居作出善意提示和建議,以減少鄰里摩擦,讓大家可繼續享受和善用居住的權利。如情況未有改善,可把個別的噪音滋擾轉介大廈物業管理處、業主立案法團或報警求助。如果噪音滋擾在公屋範圍內,則可向房屋署作出投訴。當然,如果鄰居未有自律,噪音滋擾情況持續數個月,住宅噪音或已構成民事侵權行為,則被滋擾者可以訴諸法律,向持續作出噪音擾民的住戶,提出民事訴訟程序,例如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等。

  除了噪音外,其他滋擾行為也包括冷氣機滴水、簷篷長期積水而滋生蚊蠅、單位傳出惡臭、走廊堆滿雜物堵塞公共空間等,大廈物業管理處可適當的向業戶作出勸喻,如果是公屋戶,擾民行為更有機會被扣分。

  其實,左鄰右舍,應該以和為貴,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盡量減少對他人作出滋擾行為,無論是否輪班工作,在深夜減少聲浪,對自己和他人負責,更是禮貌和文明的表現。如果在深夜要觀看電影或播歌,可以調低聲音,並盡量使用耳機,把對鄰居的影響減至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