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罅」加持 酒吧持餐廳牌照開

  新冠肺炎疫情反彈,全港酒吧、酒館、派對房間、夜店等昨日起被下令暫停營業。惟記者發現,尖沙咀酒吧街仍人山人海,愈夜愈熱鬧。酒吧無遵守每張枱距離1.5米的規定,枱與枱密密麻麻,不少客人「脫罩」吹水聊天。記者直擊警方巡邏,酒吧負責人隨即「走鬼」拉開枱距,但警員離場後即故態復萌。有職員向記者解釋,該店所持牌照不是純粹的酒牌,而是「酒吧及餐廳」牌照,可走「法律罅」不受酒吧關閉令影響。店員要求所有顧客必須點叫食物,利用措施的「灰色地帶」繼續有恃無恐營業。

  食物及衞生局以往在關閉酒吧時曾表示,執法人員會按各相關因素判斷是否屬於須關閉處所,其中酒類銷售佔整體業務的比例是參考因素之一,酒吧、酒館主要業務是賣酒,故需要關閉。不過如領有酒牌但主要業務是提供膳食,供應酒類只屬佐餐性質則不受影響。

  在這「法律罅」加持下,記者昨日發現尖沙咀酒吧街仍人頭湧湧,只有少數酒吧關門,其餘皆繼續營業,部分昨午已公然拉客,向行人推銷兼售食物及酒類的套餐。記者進入其中一家酒吧,發現酒吧門口雖放置探熱裝置,入門時卻沒有要求顧客探熱。與此同時,酒吧店員要求記者不可只叫飲料,必須點食物,原因是要符合「酒吧及餐廳」定義。店員還自信滿滿說:「我哋呢度唔止賣酒,係賣酒加嘢食,唔係純酒吧,唔怕關閉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