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周小松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已經實施兩個多月,僱員在今年5月1日(轉制日)起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長服金),不會被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因而可以保留更多強積金累算權益。筆者對於取消「對沖」的落實感到欣喜,但也聽到有些中小微企僱主朋友表示對安排仍不太清楚。

  據筆者了解,有不少僱主朋友誤以為現在安排實施的時間未算很長,加上覺得計算相關遣散費/長服金開支麻煩,趁早解僱員工都「有着數」而且方便。其實這般做法是不會節省到開支,因為僱員遣散費/長服金在轉制日之前的部分,其金額已經確定好(以轉制日當時的工資及服務年資計算),而這部分仍可被「對沖」,是「有數得計」的。如果僱主現在辭退現職僱員,之後再聘請新員工,那新員工的遣散費/長服金將重新開始計算,並可累計至最高39萬元,而這部分更不能被「對沖」。

  為分擔僱主就僱員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後部分的支出,政府推出了「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計劃),向僱主提供長達25年的資助,協助其逐步適應政策轉變。計劃設有不同資助比率,因應每個資助年度須支付的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後部分的總額(超過50萬元與否)而定,而當局表示大部分中小微企每年的遣散費/長服金支出應不多於50萬元。因此筆者相信大多數中小微企僱主朋友都能從計劃受惠,申請到較高的資助。

  最後,筆者希望政府加強宣傳取消「對沖」安排及上述資助計劃,可向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多解說當中的內容和規定,讓政策實施得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