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安穿窿 男子圖斬裁判官

帶4刀6樽易燃液粉末報復 被3警合力制服
九龍城裁判法院昨晨發生企圖追斬裁判官事件。一名被判非禮罪成並等候上訴男子,疑對給他定罪和判監的裁判官懷恨在心,攜帶4把利刀及6樽易燃性溶液和可疑粉末到法庭報復,昨趁裁判官審理其他案件時,由旁聽席拔刀撲向裁判官圖施襲,幸裁判官及時避開。女庭警聯同兩名男同袍合力制服並拘捕疑犯。司法機構發表聲明,嚴厲譴責任何試圖向法官和司法人員施襲的行為,並由今日開始逐步實施安檢、增加保安人手,加強巡邏及其他保安措施。
據了解,涉嫌企圖傷人的被捕男子姓李(32歲),有刑事案底,2020年涉及一宗發生在港鐵列車上的非禮案,2021年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受審,當年被裁判官王證瑜裁定罪名成立及判監21天。他不服裁判官的裁決,並提出上訴,上訴在去年底聆訊,今年4月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駁回其就定罪的上訴申請。李不服高院裁決,其後打算提出向特區終審法院上訴的申請許可,目前正等候上訴進展,日前獲律政司通知已接獲其申請文件,疑有人4年來對案件的各級裁決一直心懷不滿,伺機報復原審裁判官王證瑜。
昨日上午10時15分,王官在8樓第8庭處理數宗傳票案件,疑犯則騎單車到法院大樓外,在行人路放下單車後步入法院大樓,然後施施然坐在旁聽席,當王官出庭後,疑犯從袋中背囊取出一把利刀,穿過法庭書記與大律師之間的通道,衝向法官席欲襲擊王官。
由於旁聽席及法官席距離約20米,王官見狀有足夠時間避開。當時一名女庭警立即上前制止疑犯,疑犯見事敗逃出法庭,女庭警及另兩名等候上庭的交通部男警員遂在庭外將其按地制服。3名警員分別腳部擦傷、扭傷及鎅傷手部,與疑犯同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案件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攜帶文件提及對裁決不滿
警方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賈錦琳昨日表示,被捕人有接受公立醫院精神科治療紀錄,其攜帶的刑事案件判決書和文件,曾提及自己對裁決不滿。
警方共檢獲4把長約27厘米至46厘米的利刀,又檢獲兩個打火機、兩個打火槍和一盒火柴,以及4樽易燃性溶液和兩樽可疑粉末。警方爆炸品處理課(EOD)人員奉召到場檢驗,認為無即時危險,帶走進一步檢驗。重案組探員和鑑證科人員在疑犯的單車上套取指紋,法院外則有大批軍裝警員戒備。由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沒有安檢設施,警方會與相關單位商討如何加強保安。
司法機構發表聲明,嚴厲譴責任何試圖向法官和司法人員施襲的行為,並批評有關行為是公然挑戰法治,罔顧法紀,並對法官和司法人員以至所有法庭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司法機構強調,法官和司法人員一直根據司法誓言,履行其憲制責任,即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他們審理每宗案件時,均獨立和專業地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則作出判決。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