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地方須嚴禁吸煙
宣德
香港是一個旅遊大都會,對於控煙法例禁煙政策,本不該制訂得過於死板嚴格,以免影響遊客來港體驗。但是,對於那些不自律、沒教養的煙民,筆者認為需要有法律和執法部門,去懲治他們的違法行為。在私人地方吸煙大可適度的放開少少,例如私房菜餐廳、有獨立抽風系統的食店、酒吧、派對房、會所……等私人地方,業主和店家可以自己話事,容唔容許人客在其場所內吸煙。
至於特定公眾地方,如醫院附近巴士站、學校周邊地方、校園內、郊野公園和泳灘,以及政府和業主指定的禁煙範圍,一定要嚴格執行。建議採用定額罰款的方法,警察、控煙辦、食環署的稽查人員、以及獲法律授權的指定執法人員,都可以向違法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上述指定的特定公眾地方,嚴格執行禁煙法例,並不會影響到遊客旅遊體驗,相反可以保護到大部分市民和遊客免受二手煙滋擾之苦。
控煙禁煙條例涉及面廣闊,執行上頗有難度,所以當局應及時修訂或者定期檢視法例。香港控煙禁煙法例,需要政府和市民大眾通力合作,才能夠成功落地。政府在執行上,需要做到粗中帶柔,亦即是在特定公眾地方,一定要嚴格執行,定額罰款。其次就是要多進行宣傳教育,讓煙民們明白到,大家食還食,一定要顧及到周邊人士的感受。最後,奉勸那些老煙蟲,特別是那些喜歡一路行一路吹的「火車頭」,請盡量收斂一下,這是非常無教養和滋擾別人的自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