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處審視文件 代替督察巡查
勞工處昨宣布,經徵詢勞顧會意見後,將於下周一推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容許26個非技術/低技術職位可以輸入外勞,為期2年,同日起接受申請,並致力在3個月內完成處理通過甄別的申請。如擬輸入的勞工為內地居民,僱主除在香港境內安排合適的住宿外,僱主亦可以安排外勞在內地住宿,以即日往來兩地的方式上班。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原有計劃下包括4星期本地招聘,及就每宗經甄別的申請諮詢勞顧會的安排,維持不變。勞工處將實施一系列優化措施,包括於9月份為僱主舉辦5場簡介會,解釋提交申請所需資料、注意事項及申請流程,並即場解答疑問。勞工處亦會不時公布常見職位的資料,包括每月工資中位數供僱主參考。
現時每宗申請經甄別後,勞工處的勞工督察會與申請僱主聯絡,安排巡查僱主的辦公地點和擬輸入勞工的工作地點,核實有關資料。勞工處會改以審視文件代替勞工督察的巡查,並按情況向僱主進行電話或書面核實以精簡程序。勞工處亦會優化諮詢勞顧會的工作流程,採用表列形式每月向勞顧會委員提交建議重點以取代個案撮要。同時,勞工處會加強針對外勞的僱傭權益簡介會的資訊發布。
如擬輸入的勞工為內地居民,優化計劃下的僱主必須經由內地相關機構核准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招聘輸入勞工。此外,優化計劃亦容許僱主安排外勞在內地住宿,有關安排與行業計劃一致。勞工處表示,優化計劃不會接受行業計劃及「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所涵蓋行業及職位類別的輸入勞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