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香港街道

  沈豪傑 元朗區議會主席、學研社成員

  筆者數個月前曾經撰文,講述特區政府如何整頓香港街道上的各種亂象。在政務司副司長的統籌下,各政府部門通力合作,雷厲風行打擊店舖非法擴張營業,收到一定的成效。特區政府近日乘勝追擊,在行政會議上通過加強罰款,亂拋垃圾罰款金額擬提升至3,000元,而店舖阻街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的罰款則會大幅增加三倍至6,000元。

  在前文也曾提到,1,500元罰款對於非法擴張營業的商戶來說,是相當划算的「租金」,對於違法違規商人並未能起到阻嚇作用;而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的問題也是非常嚴重,特別在較偏僻的鄉郊垃圾站,經常被建築公司非法傾倒建築廢料,形成一座座的「垃圾山」,場面嚇人。

  多年以來,香港街頭的市容與其他先進城市相比,實在是慘不忍睹;與內地一線城市相比,也同樣被比下去。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實在是「丟臉」。「治亂世,用重典」,新一屆特區政府下定決心,整頓市容,筆者非常贊同。但是單純增加罰款,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或許在新法例生效初期,會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但如果執法部門不全力執法,空有嚴厲的法律,也不足以阻嚇違法人士繼續犯法。就如違例泊車一樣,泊十次才被「抄一次牌」,可謂「除笨有精」。而且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的人,往往是在深夜跑到偏遠鄉村傾倒垃圾,執法人員難以執法。所以當局必須同時提升鄉郊垃圾站的設施,加強照明系統和安裝更多「閉路電視」,並且嚴厲執法,這樣增加罰款才能真正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