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防墮設施 安全培訓
■承建商須提供並維持充足的防墮設施,以供參與升降機槽平台搭建、保養及拆除的工人及參與任何類型的升降機槽工程的工人使用。
■在防墮設施中,須為每名工人配置一條獨立的救生繩、繫索及全身式安全帶。獨立救生繩須牢固地繫在牆錨或牆架上。
■如未佩戴繫在獨立救生繩上的安全帶,任何工人不得進入升降機槽或在升降機槽內進行上述升降機槽工作。
■在任何升降機槽工程開始前,須向參與升降機槽工程的工人簡介風險評估報告的結果、施工程序的安全步驟及工作許可證制度的施行。
■安全和健康培訓包括:發生緊急情況或意外時須遵從的步驟和程序,安全培訓紀錄須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