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珍惜公共資源 完善置業階梯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今日開會,市場普遍預期會收緊綠表申請居屋資格。昨日有消息指出,當局將要求申請人購買居屋前兩年,不得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限制同白表一樣。由於新一期居屋將於年中接受申請,社會近期爆出有豪宅業主利用無需資產審查的漏洞,透過綠表購買居屋,公眾普遍認為政府應盡責做好資產審查和把關,讓稀缺寶貴的公共房屋資源能真正惠及有需要的家庭。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上月在立法會表示,當局會檢視綠表購買居屋無需審查的機制,考慮收緊相關安排。面對即將接受申請的新一期居屋,最新消息指出,當局將建議在新一期居屋實施新措施,要求申請人及同表申請的家人,購買居屋前兩年不可在港擁有住宅物業,包括遺產和由公司持有物業等;此外,定期暫准居住證持有人亦不再符合綠表資格買居屋,因為相關人士已不再是公屋租戶。

  公屋和各類資助房屋是寶貴的社會資源。根據現有政策,讓各階層市民因應個人收入和住屋需要,由公屋換居屋,由居屋換私樓,一步步升級形成完整的置業階梯,以帶動個人發展,達到改善居住環境和提升生活質素的目標。然而,不斷出現擁有私人物業者透過綠表免審查漏洞佔用居屋資源,不但嚴重干擾公屋流轉和破壞置業階梯,背後更加反映有關部門沒有做到盡責調查,甚至誤判政策原意。

  過去有人砌詞狡辯,聲稱綠表審查會令住戶寧願「一世住公屋」,影響公屋流轉,有違政策促進基層向上流動的意願云云。然而,根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擁有住宅物業的人士根本就應該遷出公屋,不具備以綠表申請購買居屋的資格。

  不過,這種狡辯亦提醒,政府應致力維護置業階梯拾級而上的特性。若然公屋的位置和條件優於居屋、居屋質素高於私宅平均水平,在居住成本超低、有車位及位置優越的情況下,有能力住得更好的富戶自然就不會想搬出,從而影響公屋流轉。因此,當局不但要善用科技能力,加強對所有公屋租戶的資產審查,也要進一步完善置業階梯設計,減低富戶「賴死不走」的意願,如此才能讓有需要的基層能更快獲得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