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見優化破欠基金申請程序

  周小松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去年五月,筆者在本欄指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的申請程序多,審批時間長,令受影響工友的「救命錢」變成「遠水」,救不了近火。箇中癥結是各環節所涉部門 / 機構(法律援助署、勞資審裁處、勞工處)的工作需時都頗長,申請程序自然亦被拉長。

  令人樂見的是,政府為壓縮破欠基金申請程序、加快審批時間作出了一些優化措施。勞工處就處理發放基金特惠款項設定關鍵績效指標(KPI),由去年第四季開始,就「簡單直接」的申請,當局在收到申請後三個月內發放款項;在六個月內,就九成「沒有爭議及經確立」的申請發放款項。勞工處亦就審批步驟設定時序,縮短搜集資料的時間,加快個案處理進度。

  另外,破欠基金委員會委託兩間私人律師行,自去年底開始協助申請基金的工友向僱主提出清盤或破產呈請。工友便不用特地到法援署申請法律援助,省時省力。基金委員會亦直接聘用律師及法律輔助人員處理申請個案,與外判律師行各自分工,雙軌並行,為工友提供服務。

  破欠基金特惠款項金額上限在去年6月17日起調升,而基金作為因僱主無力償債而遭欠薪等的工友的應急支援,筆者始終希望基金的申請處理精益求精、程序越快越好,特惠款項快一秒到手,工友的焦慮就快一秒消除。政府應繼續努力,例如勞工處設法進一步減省內部的行政流程,使發放款項的時間再快一些。同時向勞資審裁處增撥資源,使其效率提升。各部門 / 機構「積小快為大快」,持續優化基金申請,相信對工友而言會是件大快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