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遏止網絡欺凌需立法教育雙管齊下
網絡與市民日常生活愈來愈密不可分,但隨之而來的不負責任言行和欺凌行為也五花八門。本港今年多個調查均顯示,青少年遭受網絡欺凌問題嚴重。數月前更發生天水圍一名18歲少女疑遭網絡欺凌,網上直播跳樓身亡過程的慘劇,令人震驚。當局必須盡一切努力,完善各類教育指引和政策措施,盡早修例有效打擊網絡欺凌行為,為青少年創造有助健康成長的網絡環境。
東華三院青少年及家庭服務部昨公布一項調查結果,832名受訪的中小學生,逾兩成在過去一年曾遭網絡欺凌,當中三成曾出現自殺念頭。七成受欺凌者表示曾作出報復,逾六成表示從無向家長、師長或社工求助,顯示學生未能妥善處理網絡欺凌問題,應引起教育界和家長的高度重視。
另一方面,香港大學教育學院研究團隊今年7月至9月,向20間小學及31間中學逾8,000名學生、3,000名家長、1,000名教職員調查發現,有34%中小學生表示曾受欺凌;約55%中學生曾在網絡欺凌事件中扮演旁觀者,小學生則有40%。此外,香港大學與救助兒童會於2020至21年間,在本港中小學展開大規模調查研究,發現青少年遭受網絡性騷擾問題嚴重,平均每10 名中學生有4 人於過去一年內至少一次遭受網絡性騷擾。
調查顯示,有的青少年誤以為在網上分享他人私隱是件有趣的事情,以為不過是表達個人意見或開玩笑,低估了自己所做的事對別人造成的傷害。當局應通過強化教育,幫助青少年從小建立正確價值觀,讓他們明白不論在虛擬或真實的世界,都要彼此尊重,並教曉他們如何保護自己。學校、社福機構和警方應加強合作,設立恒常舉報和支援機制,防止欺凌發生及蔓延。
但亦有一些欺凌行為,不法分子恃住掌握先進科技手段或利用法律漏洞,為了一己私慾或各種利益而進行滋擾、抹黑及恐嚇,情況日趨普遍,不得不防。目前本港並無針對網絡欺凌的特定刑事罪行,儘管當局不斷強調網絡非法外之地,但現有法例能否應對日新月異的網絡虛擬世界的發展,不容樂觀。當局必須審時度勢,仿效歐盟和日韓等地,針對違規社交媒體營運商和網絡欺凌者制定刑責,為下一代創造安全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