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拖糧 追討有「法」

■凱施餅店疑陷財政問題,出現拖糧情況。 資料圖片
■凱施餅店疑陷財政問題,出現拖糧情況。 資料圖片

  在港經營超過40年的凱施餅店,早前被揭發出現拖糧情況,同時約580名員工被拖欠共77萬元強積金供款,令不少員工面臨困境。作為「打工仔」,若面對公司清盤拖欠薪金或經常遲出糧等情況,應了解勞工法例賦予你的權利和保障,並盡快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

  怎樣才算拖糧?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拖欠工資乃刑事罪行,僱主須在工資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終止後的7天內支付工資。如僱主故意及無合理理由短付或遲付工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此外,僱主亦須就欠薪支付利息。欠薪利息 = 人工 x 8%利息 / 365日

  公司遲出糧應否繼續上班?

  公司董事及有關負責人須負欠薪刑責同時,《僱傭條例》第64B條規定,若有公司違例欠薪,且經證明該罪行是在該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負責人的同意或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則該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負責人即屬犯了相同罪行,可被判相同罰則。因此,第64B條內有關刑責的涵蓋範圍相當廣闊,包括董事及有關的公司負責人。

  這問題沒有特定的答案,主要是看員工對公司是否仍有信心,並且有把握能在1個月內追回欠薪。按照《僱傭條例》第10A條,如僱員被拖欠工資足足1個月,便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因此,僱主須向僱員支付代通知金以及其他賠償。

  有何方法追討欠薪?

  若自行追討欠薪不果,僱員可考慮向勞工處求助。同時,僱員需準備過往出糧紀錄、僱傭合約、受聘文件及強積金文件等作為證據,以便勞工處跟進或作出申索。一般而言,僱員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後,勞資關係科會先為雙方作出調停,假如未能達成和解,調停主任便會應當事人要求,按金額轉介當事人往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或勞資審裁處再作處理。

  勞工處查詢熱線:2717 1771

  能否直接向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求助?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只處理經勞資關係科轉介的案件,如不經勞資關係科轉介,案件將不獲受理。此外,仲裁處的小額薪酬申索個案每宗不多於10名申索人,且每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額均不超過8,000元。仲裁處的聆訊是公開的,並會在適當時指令當事人及證人出示證物,並向他們提出問題。因此,僱員在追薪過程中與僱主的訊息,應以「白紙黑字」記錄下來。當聆訊完結後,便會作出裁定或命令。

  如何向勞資審裁處入稟申索?

  若調解失敗,僱員可能要與僱主對簿公堂。此時,僱員可致電勞資審裁處的24小時電話預約系統,預約時間到審裁處入稟申索。在辦理一些資料核實後,便可與調查主任會面,擬定申索。僱員應準備好所有與欠薪有關的文件,如僱員合約、追糧電郵、短訊等。獲得申索書完成入稟後,便會排期作首次聆訊,僱主及僱員均須出席。

  勞資審裁處的24小時電話預約系統:2625 0056

  自由工作者又應如何追討欠薪?

  對「打散工」的人而言,因一般都不會簽署僱傭合約,因此可證明曾為該公司工作的書面紀錄十分重要,如雙方討論工作的電郵或短訊,都可成為追薪佐證。若備齊相關文件,亦可向勞工處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