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年地契由來

  紅磡「必嘉坊」挾999年地契項目的身份登場,總體而言,999年期地契與一般年期地契在《基本法》保障私有產權大原則下,是沒有分別,但業權人在繼續持有物業的費用上,即常說的繳交差餉 / 地租上,是稍微有不同。

  19世紀道光至光緒年間多次發生戰亂,大清政府先後割讓香港島、九龍及租借新界予英國。港英政府以永久管理為土地行政大原則,批出多個999年期地契,條款非常寬鬆,在用途、上蓋面積及樓宇高度等都沒有嚴謹限制。

  優勢並不明顯

  999年期地契土地在2800年後才到期,土地租用者可以繼續無條件使用至2800年,並且只須繳交差餉,即應課差餉租值的5%,無須額外繳交地租。不過,政府一向的做法都是減免差餉不減免地租,比起其他受「2047年限期」所影響,同時要繳交差餉和地租的土地,優勢並不明顯。

  據地政總署資料顯示,早年本港土地契約年期計有75年、99年或999年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