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七成人指法輪功為邪教

  中央政府於1999年,宣布認定法輪功為非法組織,並決定予以取締及禁止其活動,但法輪功以「香港法輪佛學會」名義在港活動至今。香港民意交流協會於上月1日至本月5日,以「港人對法輪功的意見」為題,了解市民對法輪功的看法。結果顯示,在8,855名被訪者中,有68%認為法輪功是邪教組織,3.4%受訪者認為法輪功是政治組織。

  同時,有約72%受訪者認為,法輪功屬於反中亂港組織,同樣有約72%受訪者認為其一直叫囂的政治口號,目的要引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的憎恨,亦有約72%受訪者認為,有關內容已觸犯香港國安法,支持依法取締。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在記者會上認為,法輪功長時間在香港進行反對中央政府,聯同反中亂港分子串連攻擊中央政府,顛覆國家政權,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執法部門應依法處理。

  大律師黃汝榮指,法輪功多年來在香港涉嫌干犯違法活動,散播目的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誤導性資訊,已有一定證據表明法輪功涉嫌觸犯國安法,希望特區政府在掌握足夠證據後,盡快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