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家拒捐疫苗 到期需銷毀
發達國家的新冠疫苗需求量已大不如前,即將過期的疫苗愈來愈多,另一邊廂低收入國家的接種率仍極低。不少發達國家仍以法律及物流限制為由,寧願讓疫苗過期,也不願捐給有需要的國家。不過即使低收入國家收到捐贈的疫苗,往往亦因到期日子太近,未能趕及分發至各地、為民眾接種,意味疫苗仍然「殊途同歸」,需要銷毀。
目前國際間缺乏數據統計到期疫苗量,不過各地均曾有報道可供一窺究竟,如以色列曾於7月底銷毀8萬劑過期輝瑞疫苗,波蘭曾銷毀合共7.3萬劑,斯洛伐克曾將16萬劑將近到期的「史潑尼克5」號疫苗退回俄羅斯,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亦有最少80萬劑將到期。世界衞生組織建議將銷毀疫苗量限制在1%以下,不過根據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數字,即使並非新冠疫苗,銷毀量亦可達10%。
另一方面,即使有發達國家願意捐贈疫苗也未必有用,只要運送過程稍有延遲,疫苗到期日便又逼近一步。利比里亞衞生部長雅拉亦提到,雖然當局從非洲聯盟手上收到疫苗,但只有短短15日可分發,最終有2.7萬劑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