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藝術品拍出天價 揭投資新寵

■藝術家Beeple將連續4年每日創作的圖像拼湊成作品《每天:前5000天》,佳士得以6,930萬美元拍賣,創NFT新高。 網上圖片
■藝術家Beeple將連續4年每日創作的圖像拼湊成作品《每天:前5000天》,佳士得以6,930萬美元拍賣,創NFT新高。 網上圖片

■作品DRAGON成交價600以太幣,成為NFT歷史上成交價格最貴的「貓」。 網絡圖片
■作品DRAGON成交價600以太幣,成為NFT歷史上成交價格最貴的「貓」。 網絡圖片

■CryptoPunks像素頭像目前約價值400以太幣,現金約為84萬美元,且仍在不斷升值。
■CryptoPunks像素頭像目前約價值400以太幣,現金約為84萬美元,且仍在不斷升值。

  萬維網源代碼4千萬易手 NFT風靡數碼資產領域

  虛擬貨幣大熱,近兩年「虛擬藝術品」也同樣流行,全賴NFT(非同質化代幣)的加持。「互聯網之父」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30多年前編寫的萬維網(World Wide Web)源代碼,近日就以540萬美元(約4,195萬港元)成功拍賣。統計顯示,今年首季NFT銷售額已超過20億美元,成為投資圈新寵,究竟NFT是泡沫還是騙局?且聽伯納斯─李的評價:「NFT是數碼資產領域最新、最好玩的事物,也是當下最合適的所有權表現形式。」

  NFT(Non-Fungible Token)中文為非同質化代幣,是基於區塊鏈技術進行去中心化的虛擬交易應用,具有獨一無二、無可替代、不可分割的屬性,目前主要集中應用在藝術品、收藏品、虛擬資產、身份、遊戲、音樂等領域。由於NFT不可換,它和能拆開賣的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有着本質的區別,也是完全不同的應用。

  近日萬維網源代碼的拍賣,就是NFT的一個實例。萬維網源代碼被成功拍賣,那以後使用互聯網要向買家繳費嗎?伯納斯─李多年來從未因創造「WWW」而收過回報,近日出售的並非萬維網本身,那只是一張用Python編譯的圖片,互聯網依然是免費的。買家以近半億港元,獲得包括原始時間戳文件、9,555行代碼、代碼可視化動畫和一封信。長達半小時的動畫展示了代碼進程,信中則包含代碼創造過程、數字海報和親筆數字簽名。伯納斯─李向全世界證明,他將「創造萬維網」這件「東西」賣了出去。

  買家持獨一無二擁有權

  其他NFT交易也是如此,競拍到「虛擬藝術品」(或稱「數碼藝術品」)的買家,持有作品獨一無二的擁有權。可以這樣理解,假如你買下梵高《向日葵》的真跡,其他人複製的《向日葵》畫作無論多逼真,都是「贗品」,一文不值;假如你買了梵高用電腦畫的《向日葵》,那之後網絡上流傳的所有其他數碼版形式都是「贗品」,同樣一文不值,因為唯一「真品」已經為你所有。

  「虛擬藝術品」大多存在於互聯網,而互聯網的傳播性讓所有圖片和視頻都能夠無限複製,NFT則讓「真品」得到認證的可能。區塊鏈技術讓每一份NFT被使用、轉發、引用時的記錄都會得到保留,網絡中所有電腦都會記錄下整個過程,任何藝術家的數字作品,只要以NFT形式存在,它就是獨一無二,甚至連創造者本人也無法篡改。

  每次交易原作者收成交額10%

  NFT市場另一特點,是每產生一次交易,都會將約10%的成交額轉給原作者,最大程度保障原作者利益。即是買家日後再賣出萬維網源代碼,伯納斯─李可獲新賣價的10%。惟傳統藝術品市場中,無論《向日葵》價格如何變化,梵高和他的後人都不會再收到任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