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管理混亂 外判不能免責

  文瑜

  新界東兩條近年入伙的屋邨,最近被爆管理混亂。一度被用作隔離的火炭駿洋邨,被指大廈平台變成垃圾崗,居民多次向屋邨管理公司投訴均被冷待。另一條前年入伙的石門碩門邨,也有住戶反映被管理公司粗暴封鎖出入口,居民出入要兜大圈。

  這兩條屋邨都是近年公屋輪候人士在擴展市區的心儀之選,能夠入住本來屬幸運。奈何房署近年的新屋邨多數外判給物業管理,水平良莠不齊。

  碩門邨住戶Shirley反映,屋邨本來有東西兩邊的出入口進出,但管理處近日就將東面出入口鎖門及加裝欄杆,不准居民從東面進出,令一條居住5,000人的邨只有一邊的行人出入口,靠近東面的居民十分不便。據Shirley了解,內情原來是東面有一個停車場,有車主覺得行人出入對他們不便,因此建議不准行人出入。但令Shirley不解的是,正常邏輯應該是加設行人過路處,令行人和車輛均能安全通過,怎能如此簡單粗暴地不准行人出入呢?碩門邨有6座大廈,東西長六七百米,現在東面出入口被封,居民晚上10點後就只能使用西面一個出入口,令深夜下班的居民隨時要繞道超過一公里才能歸家,極為不便。東面的停車場只有數十個車位,人車爭道的情況根本不嚴重,怎能為了幾十個車主的駕駛方便,就讓全邨居民無路可走?

  一言以蔽之,諸多問題的出現,都反映出,房屋署可以將管理工作外判,但不代表可以將管理責任完全外判。民生無小事,管理公司不可能了解每一位住戶的需要。房屋署、邨委會、管理公司三者的管理權力和責任如何行使,在在影響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決策過程中必須諮詢和了解居民呼聲,不能由少數人拍腦袋決定,到頭來苦了大部分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