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暴動 兩生分囚45及54月

  前年11月12日大批黑暴非法佔領中大二號橋,截斷吐露港公路和鐵路,警方為回復交通驅趕佔橋暴徒,遭受黑暴攻擊。其中4名大專生,即陳起行(23歲,中大計量金融系學生)、李俊皓(26歲,理大測量系學生)、張俊浩(20歲,IVE應用科學系學生)及鄧希雯(25歲,中大中國語文及教育學系學生),被控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受審,其中張俊浩和鄧希雯被裁定暴動罪成,分別判囚4年6個月及3年9個月。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的陳起行則判囚2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昨判刑指,中大二號橋在案發前一天已曾發生暴動。示威者在案發當天欲重奪二號橋控制權,案件某程度上屬有預謀。當日有逾百人參與,暴動規模大,當中多人對警方實施直接暴力行為,包括投擲大量汽油彈、磚頭及雜物,且二號橋橫跨吐露港公路及港鐵東鐵線南北交通要道上,事件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另有證據顯示張有直接施行部分暴力行為,而鄧雖選擇留在現場13分鐘之久,且其衣着裝備顯示她與示威者同一陣線,鼓勵了其他使用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的人,但沒證據顯示她曾使用暴力,故兩人在刑期上有分別。

  李官又提到當天故意蒙面的約百人明顯意圖便是遮蔽容貌,企圖逃避偵查及追捕,事件亦由非法集結演變成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