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現代童工慘如第三世界

  死亡個案逾半來自農業 聯國關注多年未改善

  談起童工,最容易聯想到的或許是第三世界兒童為求餬口被迫工作的場面,但事實上在21世紀的美國,童工問題同樣存在,每年更有不少兒童在工作期間死亡的案例,逾半來自農業界;同時美國法例實際上允許兒童工作,若在較小型的農場工作,更沒有年齡下限,即使聯合國多年來都有對情況表示關注,問題仍然沒有改善。

  美國表面上有不少法例限制不同行業聘用童工,但並沒有完全禁絕童工,例如16至17歲的未成年人士按規定可以工作,只是不能從事採礦等危險工作,14至15歲兒童則設有工時上限,13歲以下兒童更容許從事少數行業,例如育兒工作等。

  在農業界,聯邦勞工法例的規限更寬鬆得多,年滿12歲的兒童只要獲家長許可,在不影響上學的前提下,可在任何規模的農場工作,工時亦沒有上限;如果是在家庭農場,或不受最低工資規管的小規模農場,更沒有童工年齡下限。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則有定下較高的年齡標準,不過大前提是,若該農場是由兒童的父母經營,同樣沒有年齡、工時、工作類型的規限。若在工作時需要控制收割機等大型機械、使用炸藥等危險品等,只要曾經受特定訓練,未年滿15歲的兒童亦可參與。

  無保護下接觸農藥

  美國法例縱容聘用童工,造成兒童工傷甚至死亡的問題嚴重,美國政府問責署(GAO)2018年數據顯示,由2003年至2016年間,全美最少有452名兒童死於工傷,其中73人年齡只有12歲或以下;美國童工中,只有不足1/5人是在農業界工作,不過因工死亡個案卻有多達52%來自農業界。

  組織「人權觀察」曾在2010年探討美國兒童勞工的問題,發現除了官方公布的死亡、受傷數字外,兒童工作的環境亦極為惡劣,最年幼從8歲已開始工作,工時長達每日10小時、每周工作5至7日,同時還需忍受酷熱、操作鋒利工具或沉重機械,在沒有保護措施下爬往高處,接觸農藥等化學品。雖然奧巴馬政府曾試圖保護在危險農場工作環境中工作的兒童,卻反被批評無視鄉郊的實際情況。

  聯合國轄下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及建議專家委員會在每年的《國際勞工準則實施情況》報告中,談及美國的童工問題,如在今年報告中,便再敦促美國政府,應確保兒童在健康及安全受保障的情況下工作,必須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在農業界工作所有兒童,都能受童工法例保障,反映多年來美國童工的問題仍未獲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