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非法集結襲警 3青判更生

  10名攬炒黑暴前年12月28日參與九龍灣德福廣場的非法集結,其中3名青年早前分別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及承認襲警罪。裁判官屈麗雯昨於觀塘法院判刑指,案發時有警員持胡椒噴霧戒備,當時擾亂秩序的危險性一觸即發,不能輕視其嚴重性,考慮3人年紀、報告建議及求情,遂判3名被告入更生中心。

  本案共有10名被告,昨日接受判刑的其中3名被告,即16歲首被告和第三被告17歲的麥梓希和第5被告16歲男生,他們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第5被告另承認一項襲警罪。早前法庭替3名被告索取的報告均建議判處更生中心。

  屈官指首被告的報告內容「不算非常正面」,沒有深刻反省,只求輕判。17歲青年的報告內容同樣沒特別正面或負面評語,惟他獲親友師長正面評價,接納被告過往行為良好。屈官提及第5被告的成績不俗,對他有反思及在還押期間積極上進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