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客戶有望發還3.1億元

  黃馮律師行早前疑因有人挪用公款,去年底被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3.8億元資金因此被凍結,多名有款項存放於律師樓的客戶受影響。在律師會等方面向高等法院索取有關發還凍結款項指示後,法官昨日指示律師會須於8月4日前,向已提出申索且獲接納的客戶發還款項,涉款逾3.1億元,仍未申索者亦可於12個月內向律師會提出申請。

  黃馮律師行資金被凍結,多名客戶頓變苦主,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引述律師會提供資料指,事件中共收到637個申索,涉及約3.67億元,已獲接受的申索涉及逾3.1億元,若現時仍在處理的申索獲接納及退款,黃馮律師行戶口會剩下3,000萬元予其他尚未提交申索的客戶退款。

  事件中受影響的客戶曾小姐對判決表示歡迎,質疑接管律師行令超過600人受影響是否值得。她建議,應由律師會聯絡其他仍未提出申請的申索人,以處理相關款項。

  跟進事件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雖然苦主現在可取回款項,但過去半年凍結款項所招致的損失卻未知如何追討,與相關法例保障客戶利益的原意相違背,故律師會應總結經驗,檢討會在凍結、調查及發還款項的過程,在未來改善接管程序以保障客戶,達到政策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