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勞工假」分階段增至17天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法定假期由目前12天逐步增加至17天,明年起分階段實施,每兩年加一天。新增的5天法定假日,依次序增加為佛誕、聖誕節後首周日、復活節周一、耶穌受難節和耶穌受難節翌日。

  多名發言的議員均支持政府的草案。自由黨鍾國斌提出修訂,冀將條例開始日期延遲一年落實,讓商界可在疫情下「抖吓氣」。工聯會黃國健則提出修訂,要求加快推行速度,結果全被否決。勞工及褔利局局長羅致光會上表示,政府提出的方案能達到平均、有序地執行,中小微企及家庭都能顧及。

  法案通過後,工聯會麥美娟坦言心情複雜,雖然勞工假與公眾假看齊,但對實施過程緩慢感到失望,呼籲有能力的僱主可為僱員盡快安排,使他們盡快享有新增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