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泳舜憂劏房租管執法成效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日前提交報告建議,劏房業主與租客訂立首份為期兩年的租約,期間不得加租,租客並有權續租多兩年,續租加幅上限為15%,最快今年底實施。立法會過渡性房屋及劏房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鄭泳舜昨日關注到差餉物業估價署執法的問題,令人擔心條例淪為「無牙老虎」。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劏房租管條例下的租金加幅上限參考差估署過去20年的數字,香港多年租金加幅都超過15%,2011年更增加超過33%,而續租加幅上限15%是平衡業主的私有產權及租客利益,並強調加幅有上限,而向下調整並無下限,舉例本港於1999年的租金,就一度下跌超過25%。

  他又提到,新規管建議當中包括水電費等任何公共費用,業主向租戶收取的費用總數不可高於業主付出的費用,否則屬違法,以杜絕業主濫收水電費用,業主亦要向租客分享整體收費情況,可按比例合理收取。

  劏房加租上限應看齊公屋

  鄭泳舜於同一節目上說,劏房加租上限應與公屋加租最多10%的幅度看齊,不排除在立法會提出修正案,又擔心業主或會在租管落實前調高租金,期望政府在未來一年收集劏房租金數據,推出「起始租金」限制,並關注差估署是否有足夠人手執行租管和處理投訴,及會否主動出擊進行調查。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戚居偉認為,政府做法是行出第一步,但擔心會有灰色地帶,令租客受苦,包括租客難以要求查看水電費單等,或可能會因投訴而被趕走,希望政府能夠主動調查以增加阻嚇性。他對未設「起始租金」感到可惜,並估計未來數個月劏房會出現加租潮及「揀客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