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劏房加租上限太高 未能保障弱勢群體


  政府醞釀多時,昨日公布修例規管劏房租務,租金加幅上限定為15%,明顯太高,令人失望。香港基層住房困境,是社會深層次問題核心所在,劏房是其中一個典型。條例草案本周五(9日)將刊憲,預計下周三會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希望屆時議員能嚴加把關,為民發聲,讓條例草案貼近保障弱勢租戶的立法初心。

  劏房租管在爭拗聲中,一步步走到即將提上立法議程,可謂來之不易。條例草案回應市民呼聲,為劏房租客設立4年的租住權保障,強制規定業主及租客簽訂租約,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應能有效保障住戶免遭某些無良業主的盤剝,對於被迫蝸居於劏房的公屋輪候家庭,無疑是一大佳音。

  不過,在租金管制方面,政府採納了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早前的建議,規制劏房續約時的租金加調將參考差估署數據,並以15%為上限。按工作小組主席梁永祥的說法,業主續租時可加租,加幅不可超出差估署私人住宅租金指數過去兩年變化,並設15%封頂機制,若指數下跌,租金亦要相應下調云云。

  但現實是,去年底至今年初,本港經濟不景,私人住宅租金指數連跌數月,劏房租金卻不跌反升。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年初一項調查發現,劏房業主覷準政府無力滿足基層住屋需求,有恃無恐地坐地起價,隨意加租,租金收益可高於其估計租值之9 倍,最低亦有1.37 倍,較全港各類型私人住宅單位高,也遠高於同時期的豪宅單位呎租。

  這都是因為本港住屋供應長期失衡,基層負擔不起私人樓宇的租金,公營房屋又極度缺乏而遙不可及,縱使劏房集「老舊、髒亂、擠迫、超貴」於一身,但在疫情下不少基層市民失去工作,收入大減,有人被迫「大屋」搬細屋,劏房需求增加。一屋難求之下,雖然劏房的呎租貴過豪宅,但基層市民根本沒有其他選擇,現時全港居住在劏房的市民合共超過22.6萬人,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為6.6平方米,比一張英式桌球枱還小,真可謂是本港經濟浮華背後的恥辱。

  房是本港物業市場嚴重失衡的畸形產物,既不合理,更加不值得提倡。劏房租戶和公屋住戶同屬低收入基層家庭,當局在制定加租上限時,不應參考私人住宅租金,而應參考公屋租金調整機制,將劏房租金加幅定得比公屋加幅低,甚至低於通脹,以體現不鼓勵劏房的政策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