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5」事件 傷已癒痛難平

  12年前的7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市發生了震驚中外的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下稱「7·5」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了12年,「7·5」事件受害者沙依提江·沙吾爾說,暴徒們給各族群眾留下的痛還沒有消失。

  昨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北京舉行了涉疆問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會邀請了12年前的受害者出席,並播放多段受害者親屬的採訪視頻。

  沙依提江·沙吾爾是一位社區民警,他在會上回憶說,2009年7月5日那天,他和13位同事在烏魯木齊國際大巴扎(商貿集市)巡邏。晚上20點左右,突然有上百名暴徒向他們發動襲擊。「我一邊勸說,一邊和同事們背靠背,用身體拉起一道防線,以保護在大巴扎滯留的上千名觀光遊客。暴徒們一擁而上,把我和同事們拉起的人牆衝散。一群暴徒把我圍在中間,用石頭、磚塊狠狠地砸我,還說要打死我,我頓時鮮血直流。」

  趙愛琴的丈夫是一名公交車司機,2009年7月5日那天,他在上班途中遭遇暴徒襲擊,造成上唇撕裂,前門牙全部脫落,鼻子塌陷,腦部被重擊。回憶起當年場面,趙愛琴還是不住流淚,「我丈夫受到強烈刺激,被診斷為嚴重抑鬱症……回家以後,他再也沒法正常工作和生活,總是把自己蜷縮在被子裏。由於長期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我的小兒子也患上自閉症。」

  保安全才能保人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伊力江·阿那依提表示,目前,新疆已連續4年多未發生過暴力恐怖案件,包括危安案件、公共安全事件在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大幅下降,極端主義滲透得到有效遏制,社會治安狀況明顯好轉,人民生活安寧祥和。他說,實踐證明,保安全才能保人權,不反恐就不能保人權。依法打擊恐怖活動,保障各族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對人權的最根本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