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原住民遇警暴致半癱

  澳洲一名原住民男子近期提告稱,新南威爾士省一名警員執勤時將他摔倒在地,頸椎嚴重受傷,導致四肢癱瘓。考慮到原告病情正在惡化,新南威爾士省高級法院法官沃爾頓已受理加急申請,將會盡快審理訴訟。

  原告男子阿姆斯特朗2016年3月駕車時被執勤警員攔下,他的呼氣測試結果呈陰性,但警員仍要搜身並搜查座駕,他遵照一名高級警員指示下車轉身,雙手高舉放在頭頂。然而在毫無警告下,阿姆斯特朗便被一名警員摔倒在地,身體重重砸在道路坑渠附近。警員則聲稱阿姆斯特朗曾使用「掃腿」,警員亦將他手上的手機視作了「不明物體」。

  阿姆斯特朗被診斷為不完全性四肢癱瘓和下肢痙攣,身體平衡和步態受損。他還因此患上慢性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和重度抑鬱,一度想要自殺,終生需接受醫療監督。阿姆斯特朗的律師指出他沒有工作、流離失所,只能住在政府補貼住宅中,貧困也讓他無力負擔所需私人醫療費用。

  沃爾頓表示,原告律師特別指出阿姆斯特朗的原住民身份,強調包括警察執法在內各項法律程序,都讓原住民面臨更複雜的社會和行為問題。沃爾頓亦稱阿姆斯特朗很可能因病情惡化,失去堅持提告的決心而敗訴,因此同意加急審理他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