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疑犯曾潛逃 加控不依期歸押

  被通緝匿公屋 落網時擁衛星電話

  一名犯案時年僅16歲的中學男生,前年9月在旺角參與非法示威及放火焚燒紙皮、垃圾桶等雜物,被控暴動和縱火兩罪,惟他去年4月缺席法庭聆訊棄保潛逃,事隔逾一年至今年5月再落網,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加控被告一項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並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獲裁判官葉啓亮批准。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屆時會轉到區院再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現年18歲的被告曾俊傑,被加控於2020年4月27日沒有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至於原本兩項控罪指出,被告於20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毀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控方昨向法庭表示反對讓被告保釋,但被告並沒有保釋申請,裁判官葉啓亮遂下令將被告還押。

  警方上月11日召開記者會時透露,自被告曾俊傑棄保潛逃後,負責該案的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一直鍥而不捨地追查其行蹤。上月10日,警方終在秀茂坪安達邨一公屋單位再度拘捕男被告。當時,曾單獨在屋內,行動同時檢獲其手提電腦、電子錢包預付卡及一部運作正常的衛星電話等。

  警方相信被告已在上址居住約3個月至4個月,此前曾多次轉換住所,而幕後則懷疑涉及一名區議員女助理為被告安排藏身及提供生活費,惟該名女議助已在去年底舉家赴英,警方正通緝該名女議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