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官推翻攻擊武器法捱批

  美國今年以來接連發生槍擊案,造成至少8,339人死亡,要求加強槍械管制的呼聲愈來愈高,不過一名聯邦法官日前竟然頒下裁決,推翻加州一部已經實行了長達32年、禁止當地居民使用攻擊性武器的槍械管制法例,更形容AR-15等可造成大量傷亡的自動步槍,與瑞士軍刀並無分別,都是「居家自衛和國土防衛的完美武器」。加州州長紐瑟姆嚴厲譴責裁決,加州總檢察長亦表明會上訴。

  美國只有少數州份禁止使用半自動步槍等攻擊性武器,加州是其中之一。加州1989年起開始限制攻擊性武器,相關法律隨後多次修訂,當地多個擁槍團體則於2019年8月入稟要求廢除法律。負責審理案件的南加州聯邦地區法官貝尼特斯前日頒發長達94頁的判詞,指加州槍管法例所禁止的攻擊性武器,並非機關槍或大炮等軍事武器,而是「一般、普及的現代步槍」,因此裁定有關法例剝奪憲法賦予美國公民的擁槍權,下令永久廢除,但給予州政府30天時間準備上訴。

  紐瑟姆譴責裁決,稱其「對公共安全和無辜人的生命構成了直接威脅」,「是給那些因攻擊性武器而失去親人的家庭一記耳光。」貝尼特斯是由美國前總統布什任命的聯邦法官,立場向來傾向保守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