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筆射警署 女議助囚8月

  前年8月10日攬炒黑暴「快閃」破壞及包圍馬鞍山警署,32歲女區議員助理陳惠欣以雷射筆照射警員,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彭亮廷斥被告行為極具挑釁性,公然挑戰政府、警隊、法治及公共秩序,更會激起他人仿效,屬加刑因素,最終判囚8個月。

  彭官昨判刑時稱,被告案發時戴有防毒面具、黑色上衣及口罩,足證有預謀犯案。當時現場有8人聚集約10分鐘,屬小型非法集結。連同被告在內,最少有3人曾以雷射筆照射警員,令警員眼部不適,已構成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