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涉分裂國家罪 還押11月審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圖),被控《香港國安法》第二十條「分裂國家罪」,以及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兩項洗黑錢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11月2日開審,以中文審訊7日,審前覆核將於8月16日進行。鍾沒保釋申請,續押候審。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昨在庭上表示,案件將依賴電腦鑑證證供、銀行交易記錄及錄影會面內容,屆時將傳召兩名拘捕鍾翰林的警員作控方證人,並將依賴被告的警誡供詞及10段影片,又透露鍾在警誡下供出其facebook賬戶密碼。辯方稱,屆時將爭議鍾的錄影會面和口頭警誡供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