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炸藥返校 2中學生稱「好玩」

  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前年11月涉在校內保管含烈性炸藥TATP的粉末,又向教師透露涉案炸藥「幾好玩」,校方報警。兩名被告依次為案發時19歲,讀中六的黎文光,以及案發時16歲,讀中四的被告趙旭,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昨在區域法院受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前年11月27日早上在明愛馬鞍山中學內,首被告走向化學教師張善恩身旁,透露帶了「幾好玩」的化學品回校。同日午會,張善恩見到次被告拿着外形相似的錫紙包,次被告聲稱是「茶葉」。其後在訓導主任的提問下,次被告形容錫紙包內有「玩的東西」,又指「加水落去變凍,好得意」。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午會之前,首被告將錫紙包交予次被告。

  首被告其後向校長表示,有關化學品是兩星期前在旺角警署對面一間便利店內,由一名「黑衣人」給他,聲稱「好好玩嘅」。他曾在家中測試該化學品,形容「用火燒後只有『啪』一聲」。校方認為事態嚴重,決定聯絡警方。聆訊今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