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分小組仍難逃罪責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5月初曾聲言,即使警方禁止,該會仍會堅持於6月4日舉行集會,又聲稱維園開放給公眾使用,無人可阻止任何人手持蠟燭進入維園。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昨指出,倘有人跟從「支聯會」的「指點」進入維園,即使他們故意分成不多於4人的小組,組與組之間也相隔不少於1.5米,但基於「共同犯罪」原則,仍有可能觸犯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限聚令,甚至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為免墮法網,龔大狀指,當晚最好不要到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