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水樽竹枝襲警 VTC生囚34月

  攬炒黑暴去年2月底再藉「8·31事件」於旺角太子站附近非法集結、堵路及縱火,期間大批暴徒瘋狂襲擊及追打一名「落單」的便衣警員。遇襲警員在生命受威脅下,一度擎槍示警保命突圍,事後證實身體多處擦傷,腳踝骨折。當日一名參與襲擊的19歲男學生,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姚勳智昨判刑時強調暴動是嚴重罪行,本案嚴重之處是當日有多名暴徒包圍警員,被告身在其中更三次投擲竹枝和水樽等物品,當日若非警員能成功跑到同袍所在位置,後果不堪設想,遂判被告入獄2年10個月。

  中東籍被告鈕卓暉現年20歲,是職業訓練局(VTC)學生。被控去年2月29日在旺角一帶參與暴動,並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案件本月3日開審前,被告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襲警罪准保留法庭存檔。辯方求情指被告患亞氏保加症,性格較偏執,當日只因情緒失控才犯案,已十分後悔,願向案中警員道歉。

  姚官指原應以監禁5年作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非事件帶領者,病情亦影響判斷力,加上無刑事記錄及認罪,最終判其入獄3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