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假標籤 恐違三法例

  法律界人士指出,「Glow HK」銷售蛋卷時聲稱是廣良興的香港工場生產,但廣良興卻踢爆香港工場無生產蛋卷,產品全部源自內地。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如果賣家訛稱其蛋卷是本地生產,標籤失實已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同時,如果蛋卷並非如標籤註明的由廣良興供貨,而是假冒有關食品的名義,則屬侵權行為。根據《版權條例》,侵權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及監禁4年。他贊成廣良興向海關投訴,「海關會用科學方法,包括化驗蛋卷用料成分等,調查該組織銷售的蛋卷,與供應商所售的蛋卷是否相同。」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亦指出,「Glow HK」倘被證實將收益捐予煽暴基金,有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但被指向「Glow HK」供貨的廣良興未必會被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