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潛逃海外者終生追責


  料淪政治棄子 適時適當手段捉拿

  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一年,部分黑暴攬炒分子畏罪潛逃海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近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潛逃海外的人當失去利用價值後,或會被「用完即棄」,但政府會終生追究被通緝人士的刑事責任。他並強調,不能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需守法行使示威權利。

  李家超表示,國安法實施至今,國家安全處共拘捕107人,57人被檢控。被問到會否尋求將一些被通緝者移交回港,李家超指,會在適當時候運用適當手段。他強調,國際關係千變萬化,「當你有政治價值的時候,可能(外國)會照顧你,但當國際關係變化到你沒有利用價值,可能就用完即棄,但肯定的是,我們一定會終生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疫情過後 料示威再現

  李家超認為,社會事件雖因疫情暫告一段落,但相信疫情過後示威會再次出現,不過預料性質和情況都會有改變。「法庭已明確作出判決,是不能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無論涉及暴力與否。」他又指,相信社會回歸理性後,市民可以行使基本權利示威,但必須以守法形式行使。

  本報梳理部分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亂港分子相繼潛逃離港(見表),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有些甚至誤以為可以永遠逍遙法外,繼續高調從事涉嫌違法的行徑。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他們曾經犯法,港府就會對他們終生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