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運40汽彈囚4年 官:必與暴力有關

  前年10月一名的士司機由大埔香港教育大學宿舍,運送40枚汽油彈途中被警方截獲,早前裁定串謀縱火罪成。法官李慶年昨在區院判刑時指,本案情節必然與當時的暴動有一定關連,不可視為個別事件,因此將量刑起點調高至監禁4年3個月,惟考慮到被告初犯,角色次要,決定判其入獄4年。

  已還押19個月的被告曾偉龍(32歲),案發時任職保險從業員及兼職的士司機,被控於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用火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辯方求情指被告僅運送汽油彈,角色次要,案件不涉及投擲警員或警車的情節,沒造成生命危險,望法庭判處較輕的刑期;李官不接納求情理由,指出本案發生於非法集結及暴動頻生的2019年,案發地點是經常被暴力分子佔據作暴動的教育大學高級教職員宿舍,且案中有一名男子匿藏在宿舍內製造及策劃使用汽油彈,由社會狀況、邏輯和常理評估,本案情節必然與當時的暴動有一定關連,而案中檢獲的40支組裝好的汽油彈、2支點火器,一旦全數使用,場面必定混亂及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