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類小型設施 獲豁免清拆

  立法會昨日通過決議案修訂《建築物條例》附表,於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檢核計劃的涵蓋範圍,容許多11項現存的違例小型設施,例如支撐無線電通訊站、空調的構築物或金屬支架等,可繼續存在。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計劃可兼顧住戶實際需要,同時減低業主或住戶需承擔的修正費用,避免浪費,做法實事求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關注,當局嚴厲打擊寮屋僭建,卻容許大廈業主保留屬僭建的小型設施,認為是不公平,促請當局檢視政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要求當局日後增加宣傳工作,加強市民對僭建和樓宇安全的認知,針對僭建業主要果斷執法。

  黃偉綸:寮屋不容僭建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應時表示,進一步擴展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涵蓋的設施範圍,是務實利民安排,屋宇署會按「風險為本」原則不時檢討實際情況。

  對於加強小型工程檢核計劃的宣傳工作,黃偉綸指出,屋宇署網頁上已經有許多有關樓宇結構安全的資料,如有改動,署方會和相關專業人士做好溝通、做好解釋工作。對於在建築及防火安全上有問題的違例建築,署方和消防處一定會嚴正執法。

  至於有議員提及的寮屋加建及改建問題,黃偉綸強調,寮屋不容許僭建,否則遺害可能會很大,如設立豁免機制,將有機會被濫用,地政總署必須很小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