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不排除向「民陣」執法

  涉違社團例 未提供所需資料

  警方早前懷疑「民陣」違反《社團條例》規定,要求「民陣」以書面形式提供歷來舉行遊行次數等6項資料。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出席灣仔區議會會議後向傳媒表示,「民陣」的回覆並無提供警方要求的資料,故正與律政司研究,不排除對「民陣」採取執法行動。他並指,警方已接獲「支聯會」下月於維園舉辦集會的申請,警方會根據《公安條例》及防疫規例處理,但由於防疫規例可能有變,故會留待較接近集會的日期前再決定是否批出不反對通知書。至於在集會高叫所謂「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會否違反香港國安法,他指要視乎口號內容、叫喊者動機、場合和在場者反應而定。

  警方社團事務主任上月去信「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指「民陣」於2006年7月申請註冊為社團並獲接納,但兩個月後卻申請取消註冊,惟根據傳媒及社交平台資訊,有跡象顯示「民陣」仍以社團形式運作,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第五條規定,故要求「民陣」提交歷來舉行遊行次數、資金來源等資料。陳皓桓本月初回覆警方時聲稱,不認為「民陣」屬非法社團,不會逐一回應警方提問。

  一定處理危害國家安全假新聞

  對於有指警方目前在打擊假新聞上沒任何角色,鄧炳強昨回應時稱,若報道內容涉及煽動仇恨,分化社會,引致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罪行,警方不得不理。

  鄧炳強又不點名批評有傳媒近日的報道「生安白造」,包括聲稱奧斯卡最佳男配角得獎者在發表得獎感受時「支持香港暴徒」,又將本港「疫苗氣泡」的措施扭曲為與內地社會信用系統相關,認為都是誤導性報道。他並提到香港記者協會早前聲稱涉事媒體並無報道假新聞,只是「角度不同」,他強調報道是否屬假新聞,要由業界按道德及公信力判斷,但相信公眾「內心已經有答案」。

  有傳媒追問涉事媒體是否《蘋果日報》,鄧炳強回應指並非針對個別媒體,強調只要有人犯法,不論背景或身份,警方都會找到證據,因此犯法的人要有被捕的心理準備。

  林鄭:「和平集會」現被濫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市民是否有權參與所謂的「和平集會」,她指市民是否能參與有關集會是需要依法辦事,要看屬哪條法律和看證據,強調「和平集會」現在被濫用,批評有外國傳媒針對法庭裁定的非法集會竟指「『和平集會』表達政治訴求是『沒有罪』」,完全漠視香港是法治社會,亦違背其重視法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