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設陪審團提覆核 唐英傑或加控危駕

  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餐廳男侍應唐英傑,其案件下月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共同審理。由於不設陪審團,被告早前就此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理。

  被告唐英傑(24歲)一方指,今次覆核並非挑戰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六條,而是針對律政司司長作出有關決定時,不提供實際理由,亦不給予被告回應的做法,有違程序公義;又指基本法第八十六條亦確保香港享有陪審團制度,陪審團制度屬香港市民的基本權益。

  控方律政司一方反駁指,香港國安法第四十六條已訂明,律政司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等理由,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無須在有陪審團情況下審理,並無須說明原因,故認為唐英傑無權就此作出司法覆核申請。法官李運騰押後至下周頒布書面判詞。

  另外,律政司申請對被告加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辯方將提出反對,有關爭議將於6月7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