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惡設施宜遷址 不須局限在港內

  政府一直將市區拒建的厭惡性設施安放在新界北。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研究總監方舟接受本報專訪表示,這做法顯示在政府心中仍將新界北視為香港邊陲地帶,而忘掉新界北是大灣區的心臟地帶,並強調政府在規劃時必須有大灣區的整體概念。他認為,在目前國家和香港的新發展形勢下,這種觀念和做法實屬不智。

  新界東北垃圾堆填區於1994年7月建造,1995年6月開始運作。地面及海面的面積共61公頃,容量3,500萬立方米,每日接收約2,500公噸都市廢物、建築廢物和特殊廢物,原計劃操作年期約至2016年。

  由於堆填區與深圳市羅芳村和蓮塘一帶距離僅有一兩公里,所產生的臭味也對附近居民造成影響。除了堆填區擴建外,特區政府還會在附近興建第二期廚餘廠,預計2023年啟用,每日可處理300公噸廚餘。方舟認為,特區政府可以打破常規思考,興建厭惡性設施不一定要局限在香港之內,比如處理垃圾設施,香港可與深圳,甚至廣東省方面協商,在珠江口找一個沒有人居住的離島興建焚化爐,雙方,甚至多方共同建設、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