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名婚姻監禮人不符資格

  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在去年11月20日,入境處在其網上發布的2,277名婚姻監禮人名單中,經比對後發現有34人原來並非持執業證書的律師或公證人,認為入境處需要採取措施改善。

  入境事務處昨晚回覆查詢時指,婚姻監禮人的執業狀況若有變動,須在14天內以書面通知婚姻登記官,否則即屬違法。該處並指,根據《婚姻條例》第5F條,婚姻的有效性是不會因婚姻監禮人的資格變更而受影響。

  審計報告並發現,入境處有很多長期未完結的懷疑假結婚個案,截至去年12月共有2,237宗,積壓了6年至11年的個案佔167宗。入境處解釋,在這2,237宗個案中,有1,501宗已用盡方法仍無法找到疑犯下落,當中989宗的疑犯在香港境外;84宗個案正待檢控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