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組合拳 防濫查選民登記

  須供身份證明簽署表格 部分資料遮蔽加強保障

  立法會《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完成逐條審議階段,並定本周五進入審議修訂條文程序。昨日會議多位議員關注查閱選民登記冊的安排,要求當局進一步收緊限制以防濫用。特區政府代表表示,政府有三部分的「組合拳」以防濫用,並強調選民部分個人資料會被遮蔽,措施可有效保障選民。

  《條例草案》建議明年5月1日起,只會讓「指明人士」查閱立法會選民登記冊資料,而「指明人士」包括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登記用戶者;曾在先前選舉獲得相關資料的團體或組織;曾在先前選舉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代表團體或組織;以及公開宣布有意安排代表參選的團體和組織。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鑑於香港沒有政黨法規管政黨運作,當局又如何確認查閱人士的身份?立法會九龍東議員謝偉俊亦指,若要防範「黑記」或別有用心之徒,透過查閱選民登記冊內的資料「搞鬼」,應收窄查閱選民登記冊的範圍,否則當局做了的工夫,最後卻漏洞處處,毫無阻嚇。委會員主席廖長江也提出,任何人只要宣布參選,便可公然索取選民登記冊內資料,易被濫用。

  用同住者住址登記做選民需簽聲明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回應時表示,除條例草案所訂的內容,當局也會盡量收窄查閱的範圍,至於若利用公開宣布或派員參選的手法查閱選民資料,他說查閱者亦有成本,一旦宣布參選,便需要申報選舉開支,以及要受選舉法例的規管。他指政府有三部分的「組合拳」以防濫用,包括領取資料人士須提供身份證明及簽署表格,聲明資料只作選舉用途,如違反選舉用途會有相應罰則。他續指,選民部分個人資料會被遮蔽,例如查閱者無法看到選民全名,強調措施有效保障選民。

  鄧忍光並指,目前約有200至300間傳媒為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內的登記用戶,當中30間為網媒,一些欠缺採訪記錄、或自稱「公民記者」人士均不被接納為政府新聞處登記用戶,若發現有傳媒濫用查閱選民登記冊權利,新聞處可取消其用戶登記。

  工聯會麥美娟關注在處理選民登記時,會接納什麼文件作住址證明,希望選舉事務處可彈性處理,鼓勵市民登記做選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江嘉敏指,除水、電、煤單外,當局接納3個月內的銀行單及電話單等,市民簽署聲明後,亦可使用同住者的住址證明登記做選民;另外若提交申請時未能提供住址證明,也可稍後再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