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燒姚銘辦事處 少年認罪候判 另一潛逃

  2019年「區選」前夕,民建聯時任北區區議員姚銘的辦事處兩度遭縱火破壞,其後兩名案發時14歲及27歲的男學生被捕,被控兩項縱火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現年15歲、就讀中三的男學生在開庭前承認控罪,求情指只是「一時貪玩」犯案,即被法官練錦鴻質疑「兩次犯案,點樣係一時貪玩?」遂下令將他還押至下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至於現年28歲、被捕時就讀明愛專上學院社工系的李欣樺因無故缺席,棄保潛逃,被法庭頒發拘捕令,並將3萬元保釋金充公。

  兩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在華心邨姚銘區議員辦事處外,縱火損毀該辦事處一幅面積約2乘3米的牆壁、2塊報告板、1把抽氣扇及2部閉路電視攝錄機;以及同年11月23日在同一地點縱火,損毀該處一幅牆壁,令辦事處合共損失總值約1.5萬元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