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以「事實」包裝的煽惑

  馮煒光

  《蘋果日報》確實是煽惑高手,難怪多年來一直是攬炒派的「黨報」。每當其意圖被「踢爆」時,蘋果便以「基於事實報道,編輯自主」作掩護,甚至搬出基本法內的「新聞自由」作「護身符」。然而懂得「心戰」技巧又懂新聞報道的人,一看便能分辨什麼是報道,什麼是煽惑。

  以區域法院本周二開審2019 年中大二號橋的報道為例,蘋果便很巧妙地利用控方陳詞,來達到鼓舞黃營黑暴士氣的罪惡目的。今時今日,網上新聞的影響力遠勝紙張版。蘋果20日的網上新聞標題是:中大二號橋四學生涉暴動開審 控方指有被告身懷紙張「致所有香港人:我哋一定會贏」。

  整段網上新聞的重點,其實是最後兩句。因為全段 35 字的標題裏,最醒目的一定是最後兩句。蘋果編輯非常精於以「事實」作包裝的煽惑之道。所以在這句最具煽惑性的口號前,加上「控方指有被告身懷紙張」;當有人指責時,它便可以推得一乾二淨。

  但當閱讀全文時,讀者會發現其實整個報道重點在中大二號橋暴動案於 4 月2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被告包括三男一女大專生,年齡由18 至24 歲。同案另一被告黃亭陶則「涉嫌已棄保潛逃」,即是說涉案本來是 5 位人士。筆者據其他資料顯示,黃亭陶也是中大學生,就讀藝術系,應已潛逃德國。反觀其他報章的標題:東方題為「涉中大二號橋暴動 4 大專學生區院受審」,明報題為「4 學生否認中大二號橋暴動等罪 控方憑裝束、身處現場及逃跑被捕肯定各人參與暴動」。

  由此可見,《蘋果日報》是如何選取報道重點的,其目的只有一個:煽動黃營黑暴士氣,防止他們「懷憂喪志」;於是抓着「控方提出」這一點,來掩飾其醜惡目的。依法取締《蘋果日報》,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