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也是為了國安

  羅成煥 新社聯副理事長

  剛過去的4月15日,是全國性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但也是國家的一部分,同樣需要肩負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具備總體意識,保障好國家在政治、經濟、網絡等方面的安全,絕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缺口短板。

  依據「總體國家安全觀」,政治安全排在首位。今年兩會,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特區政府亦已正式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堵塞漏洞。完善選舉制度,歸根究底,也是維護政治安全的舉措,是繼去年實施香港國安法後,本港在維護國安的制度建設方面再度提升,非以往般的不設防狀態。

  過往,反中亂港政客公然勾結境外勢力,要求外國政府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官員,支持境內外分裂國家活動,參與黑暴,擾亂社會秩序,毀壞法治,鼓吹攬炒,意圖癱瘓政府,顛覆國家政權。這種失序狀態,世界上任何一個理性和健康的政權,都絕不會容忍和視若無睹的。

  制訂香港國安法及完善選舉制度,正是要扭轉不正常和危險的局面,將香港撥亂反正,重回正軌。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攬炒派政客相繼被檢控,有人問會否過分嚴苛。大家不妨反思一下,對於破壞社會,令正常活動失去秩序,損害了香港繁榮穩定,牽連數十萬市民生計的惡人,政府依法懲治,豈非正好是保護好人,懲治惡人的法治體現?當反中亂港政客趾高氣揚,聲言要「清算」建制派的時候,他們有反省過自己的行為是否太過分了嗎?玩火自焚,不需同情。